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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是指柬埔寨自然人或者法人以外的、在柬埔寨投資經商、就業或居住的人,均稱之為外國人。柬埔寨王國憲法第三章第44條規定:只有柬埔寨籍的自然人或法人,才能擁有土地所有權;柬埔寨王國土地法第一章第8條規定:只允許柬埔寨自然人或法人擁有土地所有權。那麼外國人在柬埔寨怎樣才能擁有土地所有權呢?就目前的政策而言,有以下幾種途徑可以擁有:

  途徑一:投資移民

  投資移民是指在柬埔寨進行投資,經柬埔寨發展理事會——柬埔寨投資委員會審查批准注冊成立的公司企業,被視為投資公司,簡稱CDC公司。外國人取得投資公司資格後達到規定年限即可申請加入柬埔寨國籍,入籍申請經所在地基層政府機關、內政部、總理府,報政府總理批准,最後國王簽發王令批准加入柬埔寨國籍,獲得柬國籍後,就可申辦戶口、身份證及護照。有了這些合法證件後,就可名正言順的購買房地產 ,並能合法擁有房地產所有權及進行房地產投資開發了。

  途徑二:與柬埔寨自然人合作注冊公司

  柬埔寨王國土地法第一章第9條規定:在柬注冊公司企業,並有柬埔寨自然人或者柬埔寨法人持有51%或以上股份的公司企業可獲得股份所有權,在商業部注冊這類公司企業時,外國人持有49%的股份,可以擔任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柬埔寨自然人可擔任董事或公司成員。公司注冊完畢後,可以用公司的名義購買房地產,其財產產權屬公司所有。公司法規定:公司的重大決策,要經董事全體股東同意方能實施。這樣一來,公司的任何人就不能動用公司的任何財產了。然而,如果你在公司企業的實際投資比例與注冊股份比例不一致怎麼辦?那麼你務必到律師事務所請律師見證。律師會為你寫一份完善的協議書,保護你的正當權益。

  途徑三:同柬埔寨公民聯姻

  法律規定,外國人與柬埔寨自然人結婚,通過婚姻可以取得柬埔寨國籍。但必須在領取結婚證後與柬籍配偶共同生活3年以上。取得柬埔寨國籍後,就可以“柬埔寨女婿”或“柬埔寨媳婦”的身份購買房地產。入籍申請要經屬地基層政府機關、內政部、總理府,報政府總理批准,最後國王簽發王令批准。

  以上三種方式是外國人合法擁有柬埔寨土地和房產所有權的可行途徑。

  友情提示

  根據掌握的情況,歷來有些外國人采取請柬籍自然人掛名的辦法來購買土地或房產。當然,如果有可靠的柬埔寨國籍的親戚、朋友或職員,可以委托他們出面代購房地產,但所有權是落在他們的名下。所以,必須是“可靠”。如果雙方都能坦誠相待,為了安全起見,在購買後務必到當地(指土地、房產所在地)政府機關辦理產權證明,或到律師事務所找律師公證,這樣就比較穩妥。萬一有心術不正的“掛名”人要動歪腦筋,你就拿出這個證據,他就沒那麼好“吃”掉你的房地產了,他會覺得丟臉。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法律只允許外國人擁有二樓及其以上的房屋產權。至於土地以及挨地的房屋是不允許外國人擁有的。希望外國人能正確理解,莫辦糊塗事。

金邊土地 投資諮詢 0800-899-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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